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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1. 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現住人、起造人。
  2. 受委託人。
● 應備證件    (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 建物所有權狀。
  3. 委他人申請者,應繳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4. 門牌工本費每面新臺幣65元。
  5. 門牌改編證明書每份20元
● 注意事項  

門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改編

  1. 修正房屋正門方向。
  2. 原編門牌號碼重複或不合規定。
  3. 已編釘門牌號尾數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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