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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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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年表
民國 大 事 紀 要
35年 1月3日修正公布施行戶籍法。
35年 戶政工作由警察機關劃歸民政單位辦理,鄉鎮級由鄉鎮公所辦理,由鎮長兼任戶籍主任,置幹事 1至3人,由鄉鎮長任命一人為戶籍副主任,每村里置書記一人,兼辦戶籍登記受理工作。
35年 辦理戶口清查。
35年 10月1日辦理初次設籍登記,採戶籍卡(1人1卡)登記,每戶之戶籍卡置於一紙袋,簡稱戶卡,縣市政府建副卡,作為審核國民身分證及防止鄉鎮公所正卡毀損或遺失補造之用。
36年 訂定「戶口普查法」。
37年 訂頒「台灣省各縣市戶政機關與警察機關辦理戶口查記聯繫辦法」。
38年 廢戶籍卡改設戶籍登記簿,縣市政府仍採戶籍卡。
40年 鄉鎮區公所依據「台灣省鄉鎮區公所組織通則」設戶籍課,置課長一人、課員若干人,並於各警察分駐派出所成立「戶口申報處」置村里戶籍員一人,受理戶籍查記工作。
45年 裁撤戶口申報處,集中在鄉鎮公所辦公,村里戶籍員改為戶籍員。
54年 首次全國統一換發國民身分證。
54年 國民身分證統號初次配賦,對象為民前出生及54年前來台之國民。
55年 6月30日本鎮南寧里、南興里行政區域劃分。
58年 7月1日戶政業務由民政局移由警察局接辦,民政局戶政課撤銷。
58年 裁撤鄉鎮公所戶籍課,成立鄉鎮戶政事務所隸屬縣市警察局,鄉鎮長兼任主任、警察副分局長兼任副主任,分省縣二級,戶政業務移交警察單位辦理。
58年 中央基於戡亂時期嚴密戶口管理,配合治安需要,依據「動員戡亂時期台灣地區戶政改進辦法」試辦戶警合一。
58年 國民身分證統號第二次配賦,對象為54年以後出生之國民。
62年 開始建立原住民人口資料,本年度居住本鎮原住民僅戶,157人。
62年 依據修正之動員戡亂時期台灣地區戶政改進辦法,正式實施戶警合一,以警察局副分局長兼任戶政事務所主任。並將鄉鎮市區公所之戶籍課改為各縣市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隸屬各縣、市政府警察局。
62年 7月17日修正戶籍法,明定鄉鎮設立戶政事務所。
62年 新修之戶籍法同時將教育程度及職業列為登記事件。
64年 8月10日本鎮南正里、南成里、南寧里、南建里行政區域劃分。
65年 第二次全國統一換發國民身分證。
68年 5月10日本鎮蘇北里、聖湖里、隘丁里行政區域調整及門牌整編。
70年 6月25日本鎮龍德里、永春里門牌整編。
70年 9月9日本鎮蘇西里門牌整編。
72年 發布「動員戡亂時期戶政事務所組織準則」明定戶政事務所置主任兼任當地警察局副分局長。
72年 6月1日本鎮聖湖里、港邊里、頂寮里、永榮里、永春里、永樂里門牌整編。
75年 第三次全國統一換發國民身分證。
78年 4月15日本鎮南安里、南正里門牌整編。
81年 4月15日本鎮龍德里、永榮里、蘇西里行政區域調整。
81年 5月1日本鎮聖湖里、隘丁里行政區域調整。
92年

6月29日本鎮台九線南強里、東澳里、長安里、蘇南里、蘇北里、聖湖里、新城里門牌整編。

94年 94年12月21日至95年12月31日全國統一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
96年

9月1日及10月2日本鎮新城里部分門牌整編。

102年 4月1日本鎮聖湖里劃分為聖湖及聖愛兩里、岳明里併入港邊里同時進行行政區域調整。
103年  2月5日啟用新一代戶役政資訊系統。
108年

3月25日本鎮台9線永樂段白米高架橋下側車道道路命名為「白米路」暨隘丁里部分新馬路、五甲路門牌整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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