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 |
1月3日修正公布施行戶籍法。 |
35年 |
戶政工作由警察機關劃歸民政單位辦理,鄉鎮級由鄉鎮公所辦理,由鎮長兼任戶籍主任,置幹事 1至3人,由鄉鎮長任命一人為戶籍副主任,每村里置書記一人,兼辦戶籍登記受理工作。 |
35年 |
辦理戶口清查。 |
35年 |
10月1日辦理初次設籍登記,採戶籍卡(1人1卡)登記,每戶之戶籍卡置於一紙袋,簡稱戶卡,縣市政府建副卡,作為審核國民身分證及防止鄉鎮公所正卡毀損或遺失補造之用。 |
36年 |
訂定「戶口普查法」。 |
37年 |
訂頒「台灣省各縣市戶政機關與警察機關辦理戶口查記聯繫辦法」。 |
38年 |
廢戶籍卡改設戶籍登記簿,縣市政府仍採戶籍卡。 |
40年 |
鄉鎮區公所依據「台灣省鄉鎮區公所組織通則」設戶籍課,置課長一人、課員若干人,並於各警察分駐派出所成立「戶口申報處」置村里戶籍員一人,受理戶籍查記工作。 |
45年 |
裁撤戶口申報處,集中在鄉鎮公所辦公,村里戶籍員改為戶籍員。 |
54年 |
首次全國統一換發國民身分證。 |
54年 |
國民身分證統號初次配賦,對象為民前出生及54年前來台之國民。 |
55年 |
6月30日本鎮南寧里、南興里行政區域劃分。 |
58年 |
7月1日戶政業務由民政局移由警察局接辦,民政局戶政課撤銷。 |
58年 |
裁撤鄉鎮公所戶籍課,成立鄉鎮戶政事務所隸屬縣市警察局,鄉鎮長兼任主任、警察副分局長兼任副主任,分省縣二級,戶政業務移交警察單位辦理。 |
58年 |
中央基於戡亂時期嚴密戶口管理,配合治安需要,依據「動員戡亂時期台灣地區戶政改進辦法」試辦戶警合一。 |
58年 |
國民身分證統號第二次配賦,對象為54年以後出生之國民。 |
62年 |
開始建立原住民人口資料,本年度居住本鎮原住民僅戶,157人。 |
62年 |
依據修正之動員戡亂時期台灣地區戶政改進辦法,正式實施戶警合一,以警察局副分局長兼任戶政事務所主任。並將鄉鎮市區公所之戶籍課改為各縣市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隸屬各縣、市政府警察局。 |
62年 |
7月17日修正戶籍法,明定鄉鎮設立戶政事務所。 |
62年 |
新修之戶籍法同時將教育程度及職業列為登記事件。 |
64年 |
8月10日本鎮南正里、南成里、南寧里、南建里行政區域劃分。 |
65年 |
第二次全國統一換發國民身分證。 |
68年 |
5月10日本鎮蘇北里、聖湖里、隘丁里行政區域調整及門牌整編。 |
70年 |
6月25日本鎮龍德里、永春里門牌整編。 |
70年 |
9月9日本鎮蘇西里門牌整編。 |
72年 |
發布「動員戡亂時期戶政事務所組織準則」明定戶政事務所置主任兼任當地警察局副分局長。 |
72年 |
6月1日本鎮聖湖里、港邊里、頂寮里、永榮里、永春里、永樂里門牌整編。 |
75年 |
第三次全國統一換發國民身分證。 |
78年 |
4月15日本鎮南安里、南正里門牌整編。 |
81年 |
4月15日本鎮龍德里、永榮里、蘇西里行政區域調整。 |
81年 |
5月1日本鎮聖湖里、隘丁里行政區域調整。 |
92年 |
6月29日本鎮台九線南強里、東澳里、長安里、蘇南里、蘇北里、聖湖里、新城里門牌整編。
|
94年 |
94年12月21日至95年12月31日全國統一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 |
96年 |
9月1日及10月2日本鎮新城里部分門牌整編。
|
102年 |
4月1日本鎮聖湖里劃分為聖湖及聖愛兩里、岳明里併入港邊里同時進行行政區域調整。 |
103年 |
2月5日啟用新一代戶役政資訊系統。 |
108年 |
3月25日本鎮台9線永樂段白米高架橋下側車道道路命名為「白米路」暨隘丁里部分新馬路、五甲路門牌整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