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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子女從姓規定

日期:104-10-28    

宣導-子女從姓規定

一、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二、滿20歲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以1次為限。

三、性別平等,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

類別:[最新消息]
上版日期:1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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