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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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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戶籍登記項目

日期:99-11-08    

內政部99年10月29日台內戶字第0990208569號公告
戶籍地已辦妥姓氏變更或更正登記者之關係人須隨同辦理變更姓氏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自99年11月5日起實施。

類別:[國籍函釋令宣導]
上版日期:9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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