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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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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6條、第7條及第8條等規定之適用1案

日期:111-05-13    資料來源:蘇澳鎮戶政事務所

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於111年4月1日宣告後,相關機關應於本判決宣告之日起2年內,依本判決意旨修正之。有關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6條、第7條及第8條等規定之適用1案,於法令尚未屆期失效前行政機關仍有予以執行義務。

類別:[法令宣導]
上版日期:1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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